湿疹的病因及症状
一、什么是湿疹?
湿疹,中医称为「湿毒疮」或「湿气疮」。所谓「毒」,是指一些热毒,令身体产生排斥及敏感反应,而这些热毒可能是由食物、药物或日常用品(如油漆、樟脑丸等)引致。至於「湿」,是指身体机能受湿阻以致呆滞。由於人体有七成是水份,若水的运行停滞不顺,身体便会处於「湿」的状态,症状是四肢沉重、水肿、脾胃不和、大便稀薄等。
二、湿疹有什么症状?
湿疹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三期,急性和慢性湿疹有的特征,亚急性期常是急性期缓解的过程或是向慢性期过渡的表现。
1.急性湿疹:表现为原发性及多形性皮疹。常在红斑基础上有针头到粟粒大小的丘疹、丘疱疹,严重时有小水疱,常融合成片,境界不清楚。在损害的外周,上述多形性皮疹逐渐稀疏。瘙痒较重,常因搔抓使皮疹形成糜烂面,并有浆液性渗出及结痂。如伴有继发感染可形成脓疱、脓液及脓痂,相应淋巴结可肿大。感染严重时可伴有发热等全身症状。
2.亚急性湿疹:湿疹在急性发作后,红肿及渗出减轻,进入亚急性阶段,可有丘疹及少量丘疱疹,呈暗红色。水疱和糜烂逐渐愈合,可有鳞屑,瘙痒及病情渐轻好转。有的可因再次暴露于致敏原、新的刺激或处理不当及搔抓过度再呈急性发作或可时轻时重,经久不愈发展为慢性湿疹。
3.慢性湿疹:常由急性及亚急性期迁延而成,或自开始炎症即不十分严重,有散在红斑及丘疹或皮肤搔痒所致的抓痕。久之患部皮肤肥厚,表面粗糙,呈苔藓样变,有色素沉着或部分色素减退区和鳞屑等,可时轻时重,延续数月或更久。
慢性湿疹好发于手、足、小腿、肘窝、股部、乳房、外阴及肛门等处,多对称发病。由于发病部位不同,表现也有所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