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疹的分类和症状有哪些
湿疹是一种容易反复发作的疾病,一旦身体接触过敏物质,或者有某些诱因都有可能导致湿疹的发作,所以湿疹患者在选择药物上一定要谨慎。不要使用激素类的药物,因为激素会导致病情加重,还可能引起别的皮炎。那湿疹的分类和症状有哪些呢?
天津皮肤病医院医生介绍湿疹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三期,急性和慢性湿疹有的特征,亚急性期常是急性期缓解的过程或是向慢性期过渡的表现。湿疹病因较复杂。多由于某些外界或体内因素的相互作用所致。因果关系较复杂,其他影响因素亦多,因而与接触性皮炎不同。原因不易除去,易倾向复发和慢性化。
由于个体差异,不同个体或同一个体的不同时期都有可能出现差异。除饮食方面的因素外,吸入物,如花粉、尘、螨及体表的细菌、真菌感染、生活环境的改变以及所接触到的各种物质,都有可能成为引起湿疹、皮炎的常见外部原因。体内的病灶,如扁桃体炎、胆囊炎、神经精神因素、内分泌及新陈代谢状况的改变,如月经时期、妊娠时期等,都有可能成为引起湿疹、皮炎的主要内部原因。要预防湿疹、皮炎的发生,天津皮肤病医院医生说必须结合患者自身的基本状况,尽可能地避免种种可疑的致病因。素。那接下来天津皮肤病医院医生就为大家概括一下湿疹的分类和症状有哪些。
1、急性湿疹
表现为原发性及多形性皮疹。常在红斑基础上有针头到粟粒大小的丘疹、丘疱疹,严重时有小水疱,常融合成片,境界不清楚。在损害的外周,上述多形性皮疹逐渐稀疏。瘙痒较重,常因搔抓使皮疹形成糜烂面,并有浆液性渗出及结痂。如伴有继发感染可形成脓疱、脓液及脓痂,相应淋巴结可肿大。感染严重时可伴有发热等全身症状。
2、亚急性湿疹
湿疹在急性发作后,红肿及渗出减轻,进入亚急性阶段,可有丘疹及少量丘疱疹,呈暗红色。水疱和糜烂逐渐愈合,可有鳞屑,瘙痒及病情渐轻好转。有的可因再次暴露于致敏原、新的刺激或处理不当及搔抓过度再呈急性发作或可时轻时重,经久不愈发展为慢性湿疹。
3、慢性湿疹
常由急性及亚急性期迁延而成,或自开始炎症即不十分严重,有散在红斑及丘疹或皮肤搔痒所致的抓痕。久之患部皮肤肥厚,表面粗糙,呈苔藓样变,有色素沉着或部分色素减退区和鳞屑等,可时轻时重,延续数月或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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